一、政策依据
1.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
工作的实施意见 (豫政 〔
2017 〕 33 号);
2. 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 (试行) (豫人社
〔
2017 〕 77 号);
3.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
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(豫财社 〔
2018 〕 8 号)。
二、适用对象
经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扶持项目。申报市、县优秀项目,
应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优秀项目条件。
三、政策标准
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,省给予 2 万元至 15 万
元的项目补助;对评选为市、县级优秀项目的,项目补助标准
由当地人社、财政部门确定,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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